眾所周知,國家為了達到節約自然資源,對廢舊物資回收的二次開發利用的目的,采取了對廢舊物資回收公司扶持的政策。體現在稅收上就是對廢舊物資回收公司實行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廢舊物資回收公司購進廢舊物資可以憑稅務機關批準的廢舊物資收購憑證直接面向社會收購各類廢舊物資,并根據開具的廢舊物資收購憑證金額,直接獲得收購金額10%的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納稅月份及時足額上繳,年末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可以經過審核確認實行征十返七的稅收優惠。
這些優惠措施對物資再生行業的發展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對壯大物資再生經營單位的實力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由于物資再生行業主要經營廢棄資源的回收,其行業的屬性決定了它具有公益事業的特點,這就要求我們看待物資再生行業時不能只從經濟的角度出發,也要從它的社會性去考慮物資再生行業發展的積極意義。
廢舊物資時可以憑稅務機關批準的廢舊物資收購憑證直接面向社會收購廢舊物資,收購的廢舊物資不用再進行10%的進項稅抵扣,對于這些在社會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允許它收購后進行挑選整理等簡單加工后進行出售,出售時使用稅務機關批準的廢舊物資銷售發票直接向廢舊物資加工生產企業銷售廢舊物資。由于購進時不用計算進項稅額,所以銷售時也不需要計算銷項稅額,也就不涉及增值稅的交納問題。